婴儿指旅行开始之日未年满两周岁的旅客。
1、旅行开始之日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旅客乘坐飞机时必须由一位同等物理舱位的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旅客陪护。
2、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出生不足14天的新生婴儿和出生不足90天的早产婴儿(胎龄满28周不满37周)不接受乘机。
温馨提示:购买婴儿客票应提供年龄的证明,如护照、出生证等。
旅行开始之日未年满两周岁的婴儿按婴儿适用票价计收,不单独占座位。国内运输票价按同行成人所购客票同等物理舱位公布普通票价的10%计收;南航不同国际航线婴儿票价存在差异,旅客购票以查询到的相关婴儿票价为准。占座婴儿应按相应的儿童票价计收,可单独占一座位。
1、为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民航局颁布的各机型旅客载运数量安全规定,每类机型每条航线的婴儿旅客载运数量均有不同的载运标准。
2、为确旅行安全,每名成人旅客只可携带一名婴儿。若您携带的是患病或残疾婴儿,则不能再携带其他儿童。若您申请了担架、轮椅、无陪老人等特殊服务,则不允许再携带儿童或婴儿。
3、为确保您和您的孩子顺利出行,请您在订座或购票的同时,向客票销售人员提出婴儿乘机的需求,我们确认符合该航班婴儿载运数量标准后,为您及您所携带的婴儿同时填开客票,以免您单独购买成人客票后再携带婴儿抵达机场,因超出所搭乘航班婴儿载运数量标准而造成变更行程情况的发生。
4、如当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
1、按相应的儿童票价付费的婴儿,可享有所持客票票价等级规定的免费行李额。
2、购买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按重量计算免费行李额时,无免费行李额;按件数计算免费行李额时,可免费托运一件行李,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22磅),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同时允许免费运输一辆折叠式的婴儿车或一个摇篮,或一个儿童安全座椅。
3、非折叠式婴儿车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运输,折叠式婴儿车在客舱内指定的存储空间尺寸不够时也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运输。
南航在B777、B787、A330、A350机型执行的飞行时间超过3小时航线的经济舱和明珠经济舱均为不占用机上座位的婴儿提供机上婴儿摇篮服务。
如您希望申请此项服务,请于航班计划起飞前24小时向始发地南航直属售票处提出申请。
乘机之日一周岁(含)以下,身高70厘米以下,体重12公斤(25磅)以下持婴儿票的旅客。
由于每个机型配备的婴儿摇篮数量有限,如您需要预订此项服务,请尽早登录南航官网预订,或致电南航客服中心95539,或亲临当地南航直属售票处提出申请。
已订妥婴儿摇篮的旅客,变更航班、日期或取消婴儿摇篮服务,须按客票使用规定办理;变更客票后如仍需此服务,请按申请程序重新办理服务手续。
如您所订座的航班发生不正常,我们会:
1)征得旅客同意后,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员免费变更至能够提供特殊服务的航班上;
2)征得旅客同意后,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员办理非自愿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