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加酒店”休闲旅游产品服务条款及规则
一、预订须知及规则
1、机票加酒店产品网上预订成功后,请于30分钟内完成网上支付,否则系统将自动取消机票座位及酒店房间。
2、酒店以每间房起售,不按床位计算。例如,2位成人为1间客房,3位成人为2间客房。如需加床,请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加床所需收取的费用由旅客于酒店前台支付。
3、如果机票是单程的,酒店入住日期不能早于机票去程日期,退房日期不受限制;如果机票是来回程的,酒店入住日期和退房日期可以分别与机票去程和回程日期相同或在两者之间。
4、入住时间和退房时间:酒店入住时间为下午2点以后;退房时间为中午12点之前。
5、提前入住:提前入住可能产生的费用,按照酒店的标准由旅客于酒店前台支付。
6、酒店客房保留时限:保留到入住日期第二天中午12点前,逾时没有入住则预订客房将视为预订未到(NO-SHOW),预订未到的客房将不被保留且预付款不退还。
7、提前退房:预付款不退还。
8、延住:如需延住,请直接与酒店联系。延住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旅客于酒店前台支付。
9、客房房价:机票+酒店客房享受打包特惠房价,已包含净房价、服务费和税。房费由客人于网上预付,酒店内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客人于酒店前台支付。
10、机票+酒店打包产品订单预订成功并生效,以南航客服人员发出确认信息为准。
11、如因本条款涉及服务而导致任何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未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本公司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裁决。
12、本服务条款未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本公司的任何销售或服务或相关人员无权变更。旅客一旦接受"机票+酒店"组合产品服务,即
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制约。
二、变更和取消规则(如需变更或取消,请提前电话通知我们,服务热线:40066 95539)
1、机票变更和取消规则 头等舱:免费退票、变更。 公务舱:免费退票、变更。 高端经济舱:免费变更,退票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 商务行:免费变更、退票收取5%的退票费。 旅行家:变更收取10%的变更费,退票收取20%的退票费。 快乐飞:不得变更、不得退票。
2、酒店变更和取消规则:机票+酒店打包产品订单一经确认,酒店不允许修改,如需取消,请至少提前4天通知,否则将收取一晚房款做补偿。如另有规定的,具体以预订中酒店产品网上公布的预订规则为准。
3、取消"机票+酒店"组合产品的任一产品,将不再享受网站的优惠打包价格,并将取消整个"机票+酒店"组合产品。
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取消或延误,处理规则如下:
机票:可以免费变更或退票。 酒店:如遇航班变更或取消,收到航班变动通知后请尽快与客服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协调酒店。修改或取消客房,酒店可能会向旅客收取一定的费用,最终以酒店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
1、无论基于何种理由要求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在提供"机票+酒店"组合产品中的损失赔偿责任以本公司向旅客提供的特定"机票+酒店"产品的价格为限。如因提供本条款涉及服务而导致任何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未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本公司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裁决。
2、本服务条款在未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本公司的任何销售或服务或相关人员无权直接变更。旅客接受"机票+酒店"组合产品服务的,即视为毫不变更地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