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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自2022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调整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内容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20元/人,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5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2年4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2年4月5日(含)以后,不再补收。

三、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