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进一步提升旅客体验,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即日起按如下标准调整南航即享类升舱产品退改规则:
旅客因航班取消、航班延误、机型变更等非自愿原因退即享类升舱时,免收升舱费退票手续费;因自愿原因退即享类升舱时,升舱费退票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升舱后舱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4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6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6小时(不含)后 |
公务舱 | 免费 | 30% | 30% |
明珠经济舱 | 免费 | 免费 | 30% |
退即享类升舱后,客票的变更、退票均按原客票购票舱位相关规定执行。允许变更的客票取消即享类升舱后,订回原航班时不收取变更手续费,仅收取票价价差。不允许变更的客票取消即享类升舱后,仅支持退票操作。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