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抵阿国际航班上所有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发现疑似病例即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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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抵阿国际航班上所有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发现疑似病例即采取隔离措施。
自3月19日起,暂停对各国公民的免签、落地签政策(持外交护照人员除外)。包括中国在内的与阿联酋有免签、落地签协议的国家公民将暂时无法入境阿联酋,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自当地时间3月19日中午12时起,两周内暂停持有阿联酋居留许可人员入境,两周后视情况再决定进一步措施。过境阿联酋人士存在无法顺利过境风险,建议尽快与航空公司联系确认。自3月23日凌晨起,48小时内取消所有进港、离港及过境航班。
自3月18日12时起,阿曼海陆空口岸仅限阿曼人入境,禁止阿曼人出国。自3月29日12时起,暂时停飞所有阿曼国际(包括入港、出港)、国内(穆桑达姆省除外)客运航班。
自3月11日起,要求所有入境阿塞拜疆的旅客自抵达之日起自主居家隔离14天。对所有外国人(含无国籍人士)暂停办理电子签及巴库国际机场落地签业务至4月25日。阿驻华使馆已暂停中国公民签证申请业务。自3月15日起,阿塞拜疆关闭与土耳其的空中和陆路交通。自3月18日0时起,与俄罗斯互相关闭边境,但陆路货物运输不受影响。自3月24日零时起,进入全国隔离状态,为期1个月。
自1月29日起30日内,暂停所有来自中国大陆的旅客(注:无论其国籍,包括直达或中转)入境。
自3月21日至4月4日,暂停所有飞往巴基斯坦的国际客运、包机和私人航班的运营。外交人员和特种/货运飞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抵达时将接受适当的健康检查或根据卫生专业人员的建议进行隔离。
自3月18日起,暂停在出入境口岸颁发落地签证的同时,所有入境旅客都将被要求自我隔离14天。来自伊朗、伊拉克、黎巴嫩等疫病流行国家的旅客仍将被禁止入境,巴林公民、海合会成员国公民和拥有在巴长期居留签证的外籍人除外。
暂时禁止中国公民入境,对包括朝鲜公民在内的所有近期入境人员进行30天隔离观察。
自3月28日0时至4月26日23点59分实行国家紧急状态,为期30天,具体措施如下:1.禁止外国公民入境。禁令不适用于在东出生或取得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东籍未成年人的外籍监护人、帝汶海石油钻井平台上的工人;2.总理可批准为维护东国家利益或服务便利化的外国公民入境;3.执行货运或进口货物放行任务的外国公民须停留在港口、机场和陆地边界的“国际区域”;4.所有离境人士均须接受健康检测,特别是测量体温或其它形式诊断。如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发烧超过38摄氏度、咳嗽或呼吸困难,将被禁止旅行,并接受新冠肺炎检测,除非是紧急医疗撤离;5.所有入境人士须接受隔离至少14天。如有新冠肺炎症状,须接受诊断检测,如确诊将接受隔离治疗;6.新冠病毒感染者须在医疗机构或居家强制隔离直至允许离开;7.国家紧急状态期间,证件、授权书、签证、居留许可及其他政府法令和文件如到期将继续有效。自4月4日起,东航空管理局暂停所有国际商业航班运营,帝力至新加坡、澳大利亚达尔文、印尼巴厘岛和古邦的所有商业航班将停运。执行紧急或必须任务的航班除外。同时,国家紧急状态期间,东国内航班运营也将受到限制。航班何时恢复正常将另行通知。
暂时禁止来自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任何人入境,但菲公民和持有菲政府颁发的永久居留签证者除外,上述人员入境后需强制实行14天隔离。3月16日宣布进入国家灾难状态。菲律宾外交部的所有对外服务处暂停签证发放工作,此前签发的签证也将失效。自3月22日起,持有9A临时签证和旅游签证的外籍公民不得入境菲律宾,但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持有的签证将继续有效,菲律宾籍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所持有的签证也将继续有效;暂停所有的免签待遇,包括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葡萄牙护照及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人士在内,但不包括菲律宾籍公民的配偶和子女。
欧盟成员国,欧洲理事会3月17日宣布:对欧盟以外人员前往欧盟国家的“非必要旅行”进行限制,为期30天。自3月19日起,关闭边境,公众不能出国旅行,这适用于公路、海运和空运,从国外返回芬兰的人隔离14天。除赫尔辛基万塔机场、玛丽港机场和图尔库机场外,所有机场将被关闭,这三个机场只对货运和回程飞机开放,货运运输正常。
自3月16日8时至4月15日7时全国进入紧急状态。除外交人员、应哈方邀请的国际组织代表团以外,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出入境。货车到达哈入境点时,来自一类疫情国家或最近15天内出入一类疫情国家的货车驾驶员不得入境,货物将由哈方驾驶员开进哈境内,或将货物换到哈方车上。3月26日消息,哈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别分类名单进行调整:新名单中取消了原先2类疫情和3类疫情国家分类。1A类疫情国家包括法国、伊朗、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印度、泰国、马来西亚、阿联酋、斯里兰卡和埃及;1B类疫情国家包括除1A类国家以外所有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的国家(中国为1B类)。所有自国外入境哈萨克斯坦的人员均需接受集中隔离检查。自4月1日0时起,暂停同所有国家的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至7月1日。努尔苏丹、阿拉木图两地国际机场暂停接收抵达国际航班,何时恢复另行通知。自4月1日起,所有从境外抵哈人员将接受实验室检测并在医院隔离。检测结果呈阳性者将被转移到传染病医院接受治疗,阴性者居家隔离14天。自4月4日起,哈与中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部分边境汽车过境点将暂时关闭。中哈边境为阿拉木图州科尔扎特、东哈州巴克特和迈哈布奇盖。
自2月4日起,对持有中国湖北省签发护照的中国公民(除非能够证明过去14天内未访问、逗留中国湖北省),以及过去14天有访问过中国湖北省的所有外国人采取全面禁止入境措施。暂时中断济州岛免签制度。自2月5日起,暂停中国公民自韩国过境免签政策。所有途经港澳入境的旅客需在抵达机场后提交健康状态问卷并接受体温检测。自3月19日起,凡入境韩国的旅客,不分国籍,均须接受一对一体温监测,并向防疫部门提交健康状态卡,旅客还须告知韩国防疫部门有效手机号码和住址,并下载自我诊断手机软件,若超过两天输入 “有症状” 信息,防疫部门将判断其是否为疑似患者,随后展开检测。自4月1日起,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居家隔离14天。如在韩无住所,需集中隔离观察,且费用自理。
自3月19日零时起,临时限制所有外国公民入境,吉外交部将暂停向外国公民签发所有类别的赴吉签证。驻吉外交代表机构与国际组织代表处外交官及家属、从事国际运输的货车司机、航班机组人员、列车乘务人员以及与吉公民具有亲属关系或拥有在吉长期居留权的外国公民不适用以上限制入境政策,但须在入吉境前提前通报吉外交部。目前在吉的外国公民离吉不受限制。
自3月17日起,限制来自意大利、德国、西班牙、法国和美国的人员入境,禁令为期30天。 自3月30日23时59分起一个月:1.暂停所有外国人免签政策和签发旅游签证,电子签证和落地签,为期一个月。2.希望进入柬埔寨的外国人必须首先在本国申请签证,并在到柬旅行前提供其居住国卫生当局72小时内签发的健康证明,以确认是否携带冠状病毒。此外,外国公民在柬埔寨逗留期间必须持有5万美金以上保额且适用范围包含柬埔寨的医疗保险。3.对出示健康证书和健康保险金的要求不适用于持有外交签证(A型)或公务签证(B型)的外国公民。4.任何外国人获准进入柬埔寨前都将接受健康风险评估以及由有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监控。并保证接受卫生部指定的任何预防和控制病毒的措施。5.以上所有旅行限制都是临时措施,柬埔寨政府将根据全球有关该病毒情况的发展定期审查这些限制。
自3月8日起,来自中国、韩国、伊朗、菲律宾、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巴基斯坦、泰国、伊拉克、黎巴嫩、埃及、叙利亚、尼泊尔等14个国家的所有人员将暂时不被允许入境,包括持有卡常居证件(ID)或有效签证的人员。自3月18日晚起,暂停所有入境多哈航班,为期14天,到期后可根据情况延期,货运航班和中转航班正常运营。
禁止两周内曾在中国内地及香港、伊朗、伊拉克、韩国、泰国、意大利、新加坡、日本停留的持科威特居留许可及签证的人员入境科威特。禁止从新加坡、日本转机人员入境科威特。暂停科威特往返伊朗、伊拉克、韩国、泰国、意大利、新加坡、日本的所有航班。自3月13日(周五)零时起,暂停一切科威特机场进出港商业航班,自通知发布至停航期间,仅允许科威特籍人士及其直系亲属乘航班抵科(货运航班、科撤侨航班除外)。
自3月18日起,暂时关闭全国所有地方口岸,加大国际口岸防控力度。暂停签发电子签证等任何形式的落地签,暂停签发旅游签。已办理老挝入境签证的人员,在入境时需向海关出示健康证明及近期旅居史等文件。暂停双边免签,有关国家公民须赴老挝使领馆申办签证。入境人员包括老挝公民须严格执行政府3月16日发布的《针对入境人员的防疫排查措施》。设立高风险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点,包括泼水节期间回国的老挝留学生及劳务人员(针对劳务人员将另行出台细则)。
3月15日,黎巴嫩政府宣布进入卫生紧急状态。自3月18日至29日,关闭机场、空域、海陆边境,除外交、维和人员和货运航班外不许入境。
自3月27日起,马政府将暂停为外国游客办理落地签证,直至另行通告,所有外国人均不得入境马尔代夫。
3月25日消息,暂停所有国际航线、铁路和陆路客运入境蒙古国的期限从原定的3月30日延长至4月30日,但货物进出口运输不受此限制。
自3月8日起,继续暂停落地签证;未持有签证且确需紧急赴孟的,需持健康证明前往孟加拉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已持有签证的中国公民,请抵达机场时提供未患有新冠状病毒证明。3月16日至31日,禁止来自欧洲国家(英国除外)的乘客入境,从疫情感染国家抵孟乘客自抵达之日起要求自我隔离两周。自3月19日起调整入境限制新措施如下:1.4月15日前,暂停所有国家访孟公民落地签证;2.4月15日前,禁止3月1日后所有在欧洲、伊朗居住或访问过的乘客入孟;3.持有效签证或获取新签证的公民抵孟时需在孟机场、港口、陆地入境处出具旅行前72小时之内无新冠肺炎症状医疗证明(含英文翻译);4.从疫情国家抵孟的乘客自抵达之日起建议隔离两周,入境时卫生官员将酌情决定是自我隔离还是在政府指定点集中隔离,自我隔离人员将被执法部门监督严格执行;5.持有效签证在孟外国公民可将其现有签证延长两个月。
自3月15日起,14天内前往过疫情高风险地区(如中国湖北,韩国大邱、庆尚北道)的所有外籍公民,将被禁止入境缅甸;14天内去过韩国但未去过其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旅客,入境缅甸后须居家隔离14天(上述旅客在搭乘飞机进入缅甸之前,须提交韩国卫生部门认证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书,证明旅客没有出现急性呼吸道疾病发烧、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状);来自意大利、伊朗、法国、西班牙和德国,或14天内去过这些国家的旅客,入境缅甸后须在指定地点隔离14天(上述旅客在搭乘飞机进入缅甸之前,须提交相关国家卫生部认证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书,证明旅客没有出现急性呼吸道疾病等症状)。 自3月15日起,入境曼德勒的中国、韩国、意大利、伊朗、法国、西班牙、德国等7国公民须居家或在酒店隔离14天。个别省邦还可能有不同做法。暂停办理所有电子签证和落地签证。来自美国、瑞士、英国、荷兰、奥地利、比利时、挪威、瑞典和丹麦,或14天内去过这些国家的旅客,入境缅甸后须在指定地点隔离14天,且上述旅客在搭乘飞机进入缅甸之前,须提交相关国家认证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书,证明旅客没有出现发烧、咳嗽或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禁止持护照和签证的外国公民从边境口岸入境,持边境通行证的边民则不受影响。 自3月25日零时起,所有外国公民如入境缅甸,须在登机前出示实验室证明,表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有关证明在登机前72小时内颁发方为有效,入境后还须在指定场所隔离14天。 自3月29日至4月30日,暂停向所有外国公民发放入境签证(除驻缅外交官、驻缅联合国工作人员、船员机组人员外)。
4月8日消息,将全国性封闭政策再次延长至4月15日,在此期间禁止非必要人员外出、车辆上路,禁止尼中、尼印陆路边境口岸人员通行。将此前的国际航班禁令延长至4月30日。
自4月3日零时(日本时间)起至4月30日,日本将实施新入境限制政策。持中国湖北省、浙江省签发护照者及入境日本前14日内曾到访或居住在以下国家(地区)的外国人原则上无法入境日本。亚洲: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韩国、中国(含港澳台地区)、菲律宾、文莱、越南、马来西亚。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北美:加拿大、美国。中南美:厄瓜多尔、智利、多米尼加、巴拿马、巴西、玻利维亚。欧州:冰岛、爱尔兰、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安道尔、意大利、英国、爱沙尼亚、奥地利、荷兰、北马其顿、塞浦路斯、希腊、克罗地亚、圣马力诺、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尔维亚、捷克、丹麦、德国、挪威、梵蒂冈、匈牙利、芬兰、法国、保加利亚、比利时、波兰、波黑、葡萄牙、马耳他、摩纳哥、摩尔多瓦、拉脱维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罗马尼亚、卢森堡。中东地区:以色列、伊朗、土耳其、巴林。非洲:埃及、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毛里求斯、摩洛哥。乘坐过香港船舶“威士丹号”的外国人。受此规定影响,持日本永住、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住者资格者及无在留资格的日本人配偶、子女等也无法入境日本,特别永住者除外。请注意即使在上述国家(地区)不入境转机,也无法入境日本,将会被遣返回出发地或转机国(地区)。
欧盟成员国,欧洲理事会3月17日宣布:对欧盟以外人员前往欧盟国家的“非必要旅行”进行限制,为期30天。自3月15日起的15天内,禁止除以下类别外的各国公民入境:塞公民、塞合法居民、在塞工作的欧盟国家或第三国公民、根据双边协议或国际公约在指定外交机构或使团工作的他国公民、有特殊工作需要的欧盟国家或第三国公民(须塞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塞院校就读的欧盟或第三国公民。过境点仅限以下人员通行:塞公民、塞希族和土族人、塞浦路斯共和国合法居民、根据双边协议或国际公约在指定外交机构或使团工作的他国公民。
自2月27日起,暂停赴沙朝觐(副朝)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家持旅游签证人员进入沙特。自3月9日起,暂停与阿联酋、科威特、巴林、黎巴嫩、叙利亚、埃及、伊拉克、韩国、意大利9国的航空和海路运输,暂时禁止沙特公民和在沙外籍居民前往上述国家,暂时禁止人员从上述国家入境沙特。沙特同阿联酋、科威特、巴林三国的陆路口岸仍然开放,但只允许商业货运车辆通过。自3月10日起,暂停与阿曼、法国、德国、土耳其、西班牙5国的航空和海路运输,暂时禁止沙特公民和在沙外籍居民前往上述国家,暂时禁止目前在上述国家及14天内曾到过上述国家的人员入境沙特。自3月12日起,暂停与欧盟国家、瑞士、印度、巴基坦斯、斯里兰卡、菲律宾、苏丹、埃塞俄比亚、南苏丹、厄立特里亚、肯尼亚、吉布提、索马里的航空运输,暂时禁止本国公民和在沙外籍居民前往上述国家,暂时禁止目前在上述国家及14天内曾到过上述国家的人员入境沙特。暂停与约旦的陆路口岸的人员流动,允许商业和运输活动。自3月13日起,入境沙特的所有人员自入境之日起居家隔离14天,按病假处理。沙特港务局宣布,暂停与阿联酋,科威特,巴林,阿曼,伊拉克,黎巴嫩,叙利亚,埃及,韩国,中国,欧盟国家,瑞士,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厄立特里亚,斯里兰卡,埃塞俄比亚,肯尼亚,苏丹,吉布提,索马里,南苏丹、菲律宾等国家除货物以外的海上运输。暂停沙特公民和在沙外籍居民经海路出境,同时暂停来自以上国家或过去14天内曾在以上国家停留的人员入境,暂停来自以上国家或过去14天内曾在以上国家停留的船员轮换。所有企业和机构必须要求从境外返沙的所有员工以及出现呼吸症状的员工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自3月21日6时起,暂停沙特境内一切航班、客车、出租车、火车运输14天。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已签发的工作签证,在沙特禁止出入境期间未使用(即使签证已盖在护照上),业主可申请退还签证费,或将工作签证免费延长3个月;在沙特禁止出入境期间未使用的出入境签证,业主可申请免费延长3个月。3月29日消息,继续暂停沙特国际客运航班和国内客运航班、大巴、出租车、铁路运营。何时恢复正常,另行通知。
自3月17日起,斯移民局暂停为所有外国公民颁发各类签证(包含ETA、入境签证、落地签、多次入境签证、居留签证);自意大利、韩国、伊朗、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荷兰、瑞典、西班牙、瑞士、巴林、卡塔尔、英国、比利时、挪威等国来斯的所有国家旅客或者过去14天到访过上述国家的旅客将于入境当日被送至集中隔离中心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自上述国家之外的国家来斯的旅客应在入境当日起居家隔离14天;在斯里兰卡转机乘客无需隔离。自3月19日04:00至3月25日23:59,外国公民已获发但本人尚未入境的各类签证暂时失效;斯境内所有国际机场关闭国际商业客运航班乘客入境通道,在此期间以下航班不受限制:1.从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始发、经停、中转的载客航班;2.到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机场的紧急备降航班;3.到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的货运和人道主义航班;4.在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的技术性着陆航班;5.到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的进港不载客航班。3月26日消息,斯境内所有国际机场关闭国际商业客运航班乘客入境通道的措施延长至斯当地时间3月31日23:59,在此期间所有旅客不得乘坐航班入境;斯移民局继续暂停为所有外国公民颁发各类签证;3月31日23:59前,外国公民已获发但本人尚未入境的各类签证暂时失效。4月3日消息,斯境内所有国际机场关闭国际商业客运航班乘客入境通道的措施再次(第3次)延长至斯里兰卡当地时间4月7日23:59。斯移民局继续暂停为所有外国公民颁发各类签证;斯里兰卡当地时间4月7日23:59前,外国公民已获发但本人尚未入境的各类签证暂时失效。
自2月1日起,近期旅华人员和中国公民从杜尚别机场入境后首先安排到指定医院接受检查并隔离14天。自2月3日起,暂停塔中所有航线。暂时关闭塔中陆路边境口岸,收紧向中国公民发放和延期签证,对来自疫区的入境人员(不分国籍)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3月2日,塔吉克斯坦民航局致函各航空公司,要求暂停搭载涉新冠病毒疫情的36个国家(包括中国)公民入境塔吉克斯坦,已出售的机票作退票处理。已在飞行途中的上述国家公民不允许入境塔并将被原机返回。自3月20日起关闭境内全部机场,推迟所有航班。4月11日消息,塔政府采取的临时限制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入境措施对以下两种情况例外:1.持外交和公务护照的外国公务人员;2.往返塔中的货运车辆司机。
3月5日,泰国要求韩国、中国(包括香港、澳门)、意大利和伊朗四国始发旅客及14天内入境转机旅客,赴泰须进行检疫申报并填写健康信息卡,入境后需隔离14天。3月13日至9月30日,泰国取消含中国在内18国落地签申请。自3月22日起,所有来泰外籍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时须出示医学健康证明及医疗保险,医学健康证明以英文或泰文填写,须在航班出发前72小时内开具,证明该旅客没有感染新冠病毒;医疗保险必须可在泰使用、保额为10万美元以上、覆盖新冠病毒治疗,如无法出示,航空公司须拒绝该旅客登机。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泰各国际机场不入境中转的旅客。此外,旅客还须填写健康信息卡,抵泰后提交机场疾控官员,并遵守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
自3月2日起,暂不接受来自伊朗、伊拉克、韩国、中国和意大利五国的公民入境土耳其。有近14日内上述五国旅行记录的人员也不允许入境。土耳其宣布暂停同阿塞拜疆的陆地和空中交通,货运航班除外;暂停同格鲁吉亚的萨尔普(Sarp)边境口岸人员通行,货运除外。 3月27日晚,宣布停飞所有国际航班。 自4月4日0时起,安卡拉、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等30个大城市及宗古尔达克市禁止车辆出入15天(供货等特批车辆除外)。20岁以下、65岁及以上民众不得外出。集市、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前往。包括街道在内,所有公共场所均禁止人员聚集,人员相互之间至少间隔3步,不听劝阻者将受受罚。
自3月20日至4月20日,限制本国公民、外国人及无国籍人出入土国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外交人员,航空、海运及铁路机组,国际货运司机,在土境内工作的外国公民可持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新冠肺炎健康证明入境,健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护照号、常住地、联系电话、旅行线路、乘坐交通工具、入境日期和目的、在土居住地、近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新冠肺炎检测结果(检验结果24小时内有效)等,并附俄语或英语翻译件。如无上述健康证明,土方将禁止入境。自4月1日至5月1日期间,采取国际货运管控措施,限制从事国际运输的货运车辆入境或过境土库曼斯坦。
自3月24日起,全境所有陆路、海路及机场入境口岸对所有外国公民关闭(包括转机)。同日起停止签发包括落地签、访问签、学习签和家属签在内的所有签证审理工作,之前提交的申请不予签批。已获得旅游签、学习签或家属签但尚未入境的外国公民应推迟入境。对于食品、蔬菜、海鲜、医疗设备运输业等事关国家利益的相关人员入境申请将给予特殊考虑,请有关单位按照入境检验检疫和海关规定申报。
自3月16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关闭与其他国家的空中运输和公路运输。禁止本国公民离境、外国人入境。自3月30日起,彻底关闭乌兹别克斯坦的所有机场,该禁令将一直持续到4月20日零时。
自3月23日23时59分起,所有短期访客(不含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者),无论国籍,无论来自国外何地,均不得入境新加坡或在新加坡过境转机。自3月25日23时59分起,自英国、美国返新人员将从机场直接送往政府指定的酒店,按照“居家通告”隔离14天,相关费用由政府负担。自3月29日23时59分起,所有长期准证持有者入境新加坡前,必须先获得新政府部门批准。目前在国外的长期访问准证持有者(含原则批准信持有者)入境前须经新移民局批准;工作准证持有者(含原则批准信持有者)及其家属入境前须经新人力部批准;学生准证持有者(含原则批准信持有者)入境前须经新教育部批准。获准入境者将收到相关部门签发的有效期为两周的批准信,并凭此信办理登机和入关手续。没有得到批准而入境者必须在48小时内自费离开,否则相关准证将被吊销。
3月19日起,暂时禁止26个国家的公民入境,其中中国等国公民2个月内不允许入境,卡塔尔等国公民1个月内不允许入境。同时,其余国家人员入境后必须接受14天居家隔离,有疑似症状者需转移至杜维尔检测中心接受隔离。自3月23日中午12时起,叙利亚和土耳其边境的卡萨卜口岸将关闭。自3月24日零时起,关闭叙黎之间所有边境口岸,禁止来自黎巴嫩的人员入境,其中包括叙公民,但货运车辆在司机通过健康检测后仍可通行。自3月22日起,暂停所有抵离叙利亚的国际航班。
自3月16日18:30时至4月14日17:00时实施紧急状态。紧急状态期间大中小学停课,餐饮商业中心停业,取消展览、音乐会等文体活动,禁止群众聚集性活动,限制部分居民区出入,暂停部分国际航班,强化入境管控措施,禁止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疫情传播高风险国家公民入境,对入境人员进行检查,必要时安排其隔离、就医、自我隔离。
禁止中国公民通过边境口岸及机场进入伊拉克境内,为期30天。自2月1日起,伊拉克库尔德地区各机场和口岸禁止中国公民及1月14日以来曾到中国旅行的外国旅客入境,暂停受理中国公民库区电子签证,为期30天。2月25日,宣布延长针对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伊朗的非伊拉克籍人员入境禁令直至另行通知,同时禁止直接或间接来自泰国、韩国、日本、意大利、新加坡的非伊拉克籍人员入境直至另行通知,上述国家的外交人员、官方团组除外,但需遵守伊卫生和环境部的有关安排,并建议伊公民不要前往上述国家。自3月17日下午6时至3月24日期间停飞伊境内航班,空运和过境航班不受影响。
目前伊朗全面禁止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和香港特区居民入境伊朗,无论持何种签证或居留许可均禁止入境。
自3月18日起,关闭所有边境口岸,只允许以色列公民和永久居民入境。此前允许外国人凭14天隔离证明入境的政策取消。
自3月13日至4月15日,除外交、公务、联合国/国际组织、就业和项目签证外,所有已签发的访印签证都将暂时停止使用;印度OCI卡持有人(印度裔外国人)暂停免签政策。任何出于“令人信服的理由”决定前往印度的外国公民,务必先与最近的印度驻外使领馆联系以获得许可。建议包括印度公民在内的旅客取消前往印度的旅行,抵达印度后会被隔离至少14天。任何国际邮轮或其船员和乘客,如果有2月1日以后前往受疫情影响国家和地区的旅行记录,在3月31日前不得进入印度任何港口。自3月22日起至4月14日下午18:30(格林尼治时间),所有计划的国际客运航班暂停营运服务。自3月25日零时起,实施“全民隔离21天”的举措,共计3周。除国际货运航班和经印民航局特许的班机外,所有飞往印度的国际和印国内商业客机航班以及铁路服务将暂停至4月14日。
自2月28日起,所有来访或返回印尼的外国籍人士如果在抵达印尼之前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史,将暂时不适用印尼有关免签、落地签政策。在中国大陆的外国籍人士可以向印尼驻华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有限居留签证,但须附上中国有关卫生部门签发、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证明在无确诊病例的地区居留超过14天;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或进入印尼前将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中国公民亦可以向印尼驻无疫情的第三国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有限居留签证,但须附上第三国有关卫生部门出具、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和进入印尼前已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外国籍人士进入印尼时将接受体温检测等入境检疫检查,一旦被发现有感染新冠病毒症状,将被拒绝入境。自3月8日起,禁止过去14天在伊朗、意大利、韩国三个国家部分地区逗留的移民或旅行者入境或过境印尼,来自这三个国家的移民或旅客须备各自国家的卫生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请赴印度尼西亚人员关注3月6日印尼移民局就印尼司法部7号文件,针对中国、韩国、伊朗和意大利四国出台的签证受理和入境办法的补充实施细则。自3月20日起,对所有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全面暂停免签、落地签服务,以及暂时取消外交或公务护照免签待遇,为期1个月。所有计划访问印尼的外国公民应事先根据访问目的向印尼驻所在国使领馆提出签证申请,申请签证时,必须附有所在国家卫生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所有外国公民在入境印尼时,必须填写并向入境口岸办公室提交健康声明卡。印尼政府新增禁止在过去14天内到访过伊朗、意大利、梵蒂冈、西班牙、法国、德国、瑞士和英国的人士入境印尼或中转,到访过上述国家的印尼公民返回本国时,将由入境口岸办公室进行健康检查,如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将在政府设施接受14天隔离观察。如无相关症状,建议回国公民居家隔离14天。 法律和人权部发布了禁止外国人入境和过境印度尼西亚的禁令,根据印尼2020年第11号人权条例(关于禁止临时外国人进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规定,该禁令规定了外国人访问印尼和在印尼停留许可的限制,于4月2日00:00生效。例外情况:1.持有印尼暂时居留许可(KITAS)和永久居留许可(KITAP)的外国人;2.持有印尼外交签证和公务签证的外国人;3.持外交居留许可和公务居留许可的外国人;4.提供药物食品等人道主义紧急救助人员;5、航海、航空、陆路运输机组人员或司机;6、在印尼国家战略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有必要工作的外国人。上述外国人要求:1.提供当地健康部门的健康证明(英语);2.在赴印尼前须在没有受疫情爆发感染地区停留14天,以出入境章和机票为准;3.入境印尼后在印尼政府提供地点强制隔离14天。对于在印尼外国人:1.持有短期停留签证(包括从B211-212签证、落地签证、免签),如超期并(或)不能延期,移民系统会免费自动转成紧急停留许可,无需赴移民局申请。2.持有短期停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如超期并(或)不能延期,移民系统会免费自动转成紧急停留许可,无需赴移民局申请(详情请咨询印尼官方机构)。
自2月27日起,禁止来自中国、韩国、伊朗、意大利的非约旦籍人员入境。约方已暂停为中国、中国台北、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护照持有人办理落地旅游签证。自3月17日起,暂停全部往返约旦的航班,直至另行通知(贸易运输除外)。外交使团和国际组织人员可以入境,但需要按照卫生部指示,自行隔离14天。路上、海上边境过境点以及机场针对旅行活动全部关闭,贸易运输活动除外。自3月21日早7点起,约旦全国范围内实行限制人员自由外出和流动禁令,直至另行通知。
自3月22日0时起,禁止所有外国人入境,该规定不适用于因“外交”或“公务”目的入境越南的人员或特殊情况入境的人员(如出席、服务重要对外活动的外国客人;专家、企业管理者和高技术劳工);所向越裔外国人或其家属的签发的免签入境证书暂时无效。入境越南的人员需遵守卫生检查流程并实施集中隔离,因外交和公务目的人员和特殊情况入境人员(出席、服务重要对外活动的外国客人;专家、企业管理者和高技术劳工)按照规定在居住场所进行隔离。 自4月1日起,暂时关闭越南-老挝和越南-柬埔寨边境口岸和通道;国际口岸允许外交、公务目的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入境。 4月9日消息,要求继续管控好边境地区,限制外国人和旅外越南人入境越南(特殊情况除外);暂停运营国际航班(经政府总理批准执行公民保护任务的航班除外);最大限度地限制国内航班;继续提醒旅外越南公民在4月15日前不要回国。对入境人员一律进行隔离
也门政府3月14日宣布,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将暂停其控制区除人道主义救援外的所有航班。18日起暂时关闭政府控制区内所有陆路边境口岸,仅允许人道主义救援物资通行。此外,18日起政府控制区内所有学校停课。
自3月18日0时起,禁止所有非本地居民进入澳门,内地、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除外。所有在14天内曾到过香港、台湾的入境澳门人员均需在卫生部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自3月19日0时起,禁止所有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进入澳门,但拥有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的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除外。自3月25日0时起,禁止所有14天内曾到外国的内地、香港和台湾居民入境澳门,澳门机场停止转机服务。结合此前的规定,所有外国人以及14天内到过外国的内地、香港、台湾居民禁止入境。
自2月6日起,居住地在大陆地区的大陆居民暂缓入境(持有居留证的台湾居民的大陆配偶除外)。自2月10日起,所有经大陆、香港及澳门转机入境台湾地区的旅客,一律居家检疫14天。自2月10日至4月29日,两岸客运航线除往返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及虹桥机场、厦门高崎机场及成都双流机场航线外,其余大陆城市往返台湾地区客运航班暂停,两岸海运客运直航航线及航班暂停。自2月10日起,暂停金门、马祖小三通客运船舶往来。自3月24日0时起至4月30日,全面禁止旅客经台湾转机。
自3月25日0时起,所有非香港居民从海外国家或地区乘飞机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后,将无法入境香港;从内地、澳门及台湾入境的非香港居民,如果过去14天到过海外国家或地区,将无法入境;香港国际机场将暂停一切转机服务;所有从台湾、澳门入境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都需要接受为期14天的强制检疫,上述所有措施暂定实施14天。 特区政府4月6日宣布,将会延长限制所有从海外国家或地区搭乘飞机抵港,或在抵港前14天曾到过任何海外国家或地区的非香港居民入境措施,香港国际机场继续停止一切转机服务,直至另行通告。
注:此规则不适用于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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