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位乘客(不占座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物品规定如下:
航班类型 | 客舱级别 | 行李数量上限 | 每件重量上限 | 每件尺寸限制 |
国内航班 | 头等舱 | 2件 | 8千克 | 长宽高之和小于等于115cm(45in) |
公务舱 | ||||
明珠经济舱 | 1件 | |||
经济舱 | ||||
国际或地区航班 | 头等舱 | 2件 | ||
公务舱 | ||||
明珠经济舱 | 1件 | |||
经济舱 | ||||
注: 1. 随身携带物品应能置于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储存区内; 2.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限额的部分将按适用的超额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
2. 在上述随身物品额度之外,旅客还可以免费携带以下物品:
项目 | 适用旅客 |
一个小型电脑包、相机包、公文包或者手提包,且飞行过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 除了不占座婴儿以外的所有旅客 |
航班上供喂食婴儿的食品 一个婴儿背篮和可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推车 |
携带婴儿的旅客 |
一辆可折叠的轮椅和/或一双拐杖和/或一副背带或旅客用的其他肢体修复用具 | 依靠轮椅、拐杖、背带、肢体修复用具的残疾旅客 |
导盲犬/助听犬等服务犬(经过训练协助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的特种犬) | 依靠服务犬的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提前申请,并持有医疗部门证明 |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