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位乘客(不占座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物品规定如下:
航班类型 |
客舱级别 |
行李数量上限 |
每件重量上限 |
每件尺寸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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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 |
头等舱 |
2件 |
8千克 |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 |
公务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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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经济舱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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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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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或地区航班 |
头等舱 |
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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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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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经济舱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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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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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随身携带物品应能置于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储存区内; 2.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限额的部分将按适用的超额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
2. 在上述随身物品额度之外,旅客还可以免费携带以下物品:
项目 |
适用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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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型电脑包、相机包、公文包或者手提包,且飞行过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
除了不占座婴儿以外的所有旅客 |
航班上供喂食婴儿的食品 |
携带婴儿的旅客 |
一辆可折叠的轮椅和/或一双拐杖和/或一副背带或旅客用的其他肢体修复用具 |
依靠轮椅、拐杖、背带、肢体修复用具的残疾旅客 |
导盲犬/助听犬等服务犬(经过训练协助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的特种犬) |
依靠服务犬的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提前申请,并持有医疗部门证明 |
温馨提示:
(1)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能会根据安保要求调整随身携带物品的范围。
(2)当客舱内的储存空间不足时,部分符合规格要求的随身行李可能需在登机口临时安排托运,可能无法同机抵达,请提前在值机柜台办理随身行李托运。
(3)折叠婴儿车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的可携带进客舱,超过规定尺寸的折叠婴儿车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