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申报(从国外回国内)
如您携有以下物品从成都入境,请在海关处填写海关申报单,并选择“红色”申报通道:
◆ 超免税额的烟草制品
香烟200支 或 雪茄50支 或 烟丝250克
因私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
(持G签)
旅客类型
免税额度
港澳居民
其他旅客
香烟400支 或 雪茄100支 或 烟丝500克
携带超过以上免税额度的烟草制品回国的旅客,请申报。
◆ 超免税额度的酒精饮料
旅客类型 | 免税额度 |
港澳居民 |
12度以上酒精饮料一瓶(0.75升以下) |
因私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 (持G签) |
|
其他旅客 | 12度以上酒精饮料两瓶(1.5升以下) |
携带超过以上免税额度的酒精饮料回国的旅客,请申报。
◆ 2件以上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或手提式文字处理机;
◆ 20,000元以上人民币现钞
◆ 50克以上金银及其制品;
◆ 折合2,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内地居民,非内地居民标准为5,000美元以上);
◆ 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 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出境申报(从国内到国外)
如您携有以下物品从成都出境,请在海关处填写海关申报单,并选择“红色”申报通道:
◆ 需复带进境的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 20,000元以上人民币现钞;
◆ 折合2,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或有价证券(内地居民,非内地居民标准为5,000美元以上);
◆ 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超出本次进境申报数额的金银及其制品;
◆ 文物;
◆ 货物、货样者;
◆ 超出海关规定的限额、限量或其它限制规定范围的出境物品;
◆ 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