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空飞行中,空气中氧气成分相对减少,气压会有所降低,为了孕妇与宝宝的安全与健康,我们建议孕妇在购票前提前征询主诊医生的意见,并遵医嘱选择适合的交通方式出行。同时,我们建议所有怀孕的乘客随身携带注明预产期的证明文件。
哪些孕妇不能乘坐飞机出行?
1、怀孕周数≥36周的孕妇;
2、预产期≤4周的孕妇;
3、已知为多胎分娩的孕妇;
4、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
孕妇乘坐飞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怀孕不超过32周
可正常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
◆ 怀孕超过32周、不足36周
可乘机,但须在订座前向南航直属售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
(2)医生诊断证明(含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间、旅行的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
注意!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经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