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位乘客(不占座嬰兒除外)可隨身攜帶的物品規定如下:
航班類型 |
客艙級別 |
行李數量上限 |
每件重量上限 |
每件尺寸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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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航班 |
頭等艙 |
2件 |
8千克 |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三邊分別不得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 |
公務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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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經濟艙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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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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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或地區航班 |
頭等艙 |
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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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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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經濟艙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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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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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隨身攜帶物品應能置於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閉式行李儲存區內; 2.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運輸,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自助行李托運設備辦理。南航可能在值機、安檢、登機口、客艙進行行李檢查,超出限額的部分將按適用的超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
2. 在上述隨身物品額度之外,旅客還可以免費攜帶以下物品:
專案 |
適用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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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型電腦包、相機包、公事包或者手提包,且飛行過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
除了不占座嬰兒以外的所有旅客 |
航班上供餵食嬰兒的食品 |
攜帶嬰兒的旅客 |
一輛可折疊的輪椅和/或一雙拐杖和/或一副背帶或旅客用的其他肢體修復用具 |
依靠輪椅、拐杖、背帶、肢體修復用具的殘疾旅客 |
導盲犬/助聽犬等服務犬(經過訓練協助視力受損旅客或者聽力受損旅客的特種犬) |
依靠服務犬的視力受損旅客或者聽力受損旅客,提前申請 |
溫馨提示:
(1)機場安全檢查部門可能會根據安保要求調整隨身攜帶物品的範圍。
(2)當客艙內的儲存空間不足時,部分符合規格要求的隨身行李可能需在登機口臨時安排托運,可能無法同機抵達,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辦理隨身行李托運。
(3)折疊嬰兒車三邊之和不超過115釐米的可攜帶進客艙,超過規定尺寸的折疊嬰兒車須作為托運行李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