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攜帶行李限額

1. 每位乘客(不占座嬰兒除外)可隨身攜帶的物品規定如下:

航班類型

客艙級別

行李數量上限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限制

國內航班

頭等艙

2件

8千克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三邊分別不得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

公務艙

明珠經濟艙

1件

經濟艙

國際或地區航班

頭等艙

2件

公務艙

明珠經濟艙

1件

經濟艙

注:

1. 隨身攜帶物品應能置於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閉式行李儲存區內;

2.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運輸,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自助行李托運設備辦理。南航可能在值機、安檢、登機口、客艙進行行李檢查,超出限額的部分將按適用的超額行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2. 在上述隨身物品額度之外,旅客還可以免費攜帶以下物品:

專案

適用旅客

一個小型電腦包、相機包、公事包或者手提包,且飛行過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除了不占座嬰兒以外的所有旅客

航班上供餵食嬰兒的食品
一個嬰兒背籃和可折疊的輕便嬰兒車或推車

攜帶嬰兒的旅客

一輛可折疊的輪椅和/或一雙拐杖和/或一副背帶或旅客用的其他肢體修復用具

依靠輪椅、拐杖、背帶、肢體修復用具的殘疾旅客

導盲犬/助聽犬等服務犬(經過訓練協助視力受損旅客或者聽力受損旅客的特種犬)

依靠服務犬的視力受損旅客或者聽力受損旅客,提前申請

溫馨提示:

  • (1)機場安全檢查部門可能會根據安保要求調整隨身攜帶物品的範圍。

  • (2)當客艙內的儲存空間不足時,部分符合規格要求的隨身行李可能需在登機口臨時安排托運,可能無法同機抵達,請提前在值機櫃檯辦理隨身行李托運。

  • (3)折疊嬰兒車三邊之和不超過115釐米的可攜帶進客艙,超過規定尺寸的折疊嬰兒車須作為托運行李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