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行李一般规定

一、一般规定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应当加锁;

  •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 (4)竹篮、网兜、草绳、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南航可拒绝收运。如已收运,南航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中国法律及国际公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各国出入境部门对行李包装另有要求,以当地要求为准。

托运行李将尽可能与旅客同机运输,出于安全、安保或运行方面的原因,南航可能安排其它航班运输。如果旅客的托运行李是由后续航班运输的,将由承运人交付旅客,部分国家法律可能要求旅客亲自到场办理海关手续。


二、托运行李限额

航班类型

航线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限制

国内航班

 

50千克/件

每件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

国际或地区航班

涉及美国航线

45千克/件

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203厘米

不涉及美国航线

32千克/件

温馨提示:

1.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 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普通托运行李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旅客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运动器械等特殊行李的最大可接收尺寸请见本规定第四部分特殊行李;

3. 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将行李拆开分装,使其符合托运行李单件的限制标准后,可按正常行李进行托运;若无法拆分,须作为相应的特殊行李或货物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