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乘机证件

为确保飞行安全,国家规定旅客在购买飞机票、办理乘机手续时,必须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1. 1、根据交通运输部及民航局相关规定, 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
  2. 2、革命伤残军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或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购票和办理乘机手续。
  3. 3、因故不能出示身份证件者,可凭下列证件或证明予以购票和办理乘机手续:
    1.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凭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全国政协委员证。
    2. (2) 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院校学员,凭学员证。
    3. (3) 出席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代会或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表会和劳模会的代表,凭所属县、团级(含)以上党政军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4. (4) 内地旅客的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通过民航局认可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民航临时乘机证明”小程序办理的网上民航临时乘机证明。
    5. (5) 两岁以下的婴儿和二周岁-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凭户口簿、暂住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附有本人相片的学生证办理购票和乘机手续。

特别提示: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证明。

因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持不同旅行证件的旅客,均有不同的过境或入境要求,为了您的旅行顺畅,请在购买国际客票之前,向相关大使馆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先行了解详尽的过境或入境要求。

入藏须知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旅客可以通过客户端自助购买飞赴西藏拉萨、林芝的航班客票;持有其他证件的旅客,请到当地的南航售票处核验进藏证件及购票。如因证件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无法乘机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南航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