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州白雲國際機場為例,其他機場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機場公佈為准
航班到達後,請根據到達服務員的指引,走出廊橋通往到達區域。
溫馨提示:
1. 患有發熱、嘔吐、腹瀉、急性皮疹、淋巴腺腫、愛滋病、性病、精神病、開放性肺結核的入境旅客請主動向檢驗檢疫官員申明;
2. 來自黃熱病流行區的旅客,請您向檢驗檢疫官員出示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
3. 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入境時應當到檢驗檢疫機構設立的口岸愛滋病監測點進行健康檢查或者領取愛滋病檢查申請單,1個月內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或是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外國旅客入境須持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和中國簽證,並將填好的入境登記卡連同出入境證件、簽證一併交邊防檢查機關查驗。
中國公民(含港、澳、台居民)憑有效出入境證件入境。
溫馨提示:
1、國際到達的旅客必須向邊防檢查站交驗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證件,外籍旅客還需按規定填寫外國人入境登記卡(可在入境航班及邊防檢查櫃檯前設置的填寫處取得),經查驗核准後,方可入境。
2、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國公民免填邊防檢查入境登記卡;持團體簽轉來華的外國旅客入境不需填寫外國人入境登記卡。
3、旅客攜帶武器入境及過境應提前向有權批准部門申請。通過邊防檢查時必須向邊防檢查站如實申報,並憑批准函件辦理相關的邊防檢查手續。
行李提取廳位於一層,入口處設有行李轉盤顯示幕,您可根據航班號查知您的托運行李所在的轉盤。
如果您攜帶有需向海關申報的物品,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選擇"申報通道"(又稱"紅色通道")通關;如果沒有,無須填寫 《申報單》,選擇"無申報通道"(又稱"綠色通道")通關;(按照規定享有免驗和海關免于監管的人員以及隨同成人旅行的16周歲以下旅客除外。)
入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並將有關物品交海關核驗,辦理有關手續;
1. 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製品、人體組織、血液及其製品;
2. 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備物品;
3. 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人民幣的物品;
4. 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5. 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6. 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7. 其他須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8. 動植物檢疫。如有需要,請您通過動植物檢疫抽查。
隨身行李物品須經X光機檢查。
離開國際到達廳,您可選擇機場巴士、地鐵或計程車離開機場。
溫馨提示:
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請不要接受無機場正式工作證件人員的服務或搭乘無運營資格、私自攬客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