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

一、定義

嬰兒指旅行開始之日未年滿兩周歲的旅客。

二、運輸要求

1、旅行開始之日未滿兩周歲的嬰兒旅客乘坐飛機時必須由一位同等物理艙位的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旅客陪護。  

2、為了保證旅客的安全,出生不足14天的新生嬰兒和出生不足90天的早產嬰兒(胎齡滿28周不滿37周)不接受乘機。

溫馨提示:購買嬰兒客票應提供年齡的證明,如護照、出生證等。

三、票價

旅行開始之日未年滿兩周歲的嬰兒按嬰兒適用票價計收,不單獨佔座位。國內運輸票價按同行成人所購客票同等物理艙位公佈普通票價的10%計收;南航不同國際航線嬰兒票價存在差異,旅客購票以查詢到的相關嬰兒票價為准。占座嬰兒應按相應的兒童票價計收,可單獨占一座位。

四、數量限制

1、為確保飛行安全,根據民航局頒佈的各機型旅客載運數量安全規定,每類機型每條航線的嬰兒旅客載運數量均有不同的載運標準。

2、為確旅行安全,每名成人旅客只可攜帶一名嬰兒。若您攜帶的是患病或殘疾嬰兒,則不能再攜帶其他兒童。若您申請了擔架、輪椅、無陪老人等特殊服務,則不允許再攜帶兒童或嬰兒。

3、為確保您和您的孩子順利出行,請您在訂座或購票的同時,向客票銷售人員提出嬰兒乘機的需求,我們確認符合該航班嬰兒載運數量標準後,為您及您所攜帶的嬰兒同時填開客票,以免您單獨購買成人客票後再攜帶嬰兒抵達機場,因超出所搭乘航班嬰兒載運數量標準而造成變更行程情況的發生。

4、如當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

五、嬰兒免費行李額

1、按相應的兒童票價付費的嬰兒,可享有所持客票票價等級規定的免費行李額。

2、購買不占座嬰兒客票的嬰兒,按重量計算免費行李額時,無免費行李額;按件數計算免費行李額時,可免費托運一件行李,其最大重量不得超過10公斤(22磅),體積(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釐米(45英寸)。同時允許免費運輸一輛折疊式的嬰兒車或一個搖籃,或一個兒童安全座椅。

3、非折疊式嬰兒車只能作為托運行李免費運輸,折疊式嬰兒車在客艙內指定的存儲空間尺寸不夠時也只能作為托運行李免費運輸。

嬰兒搖籃

一、申請航線範圍

南航在B777、B787、A330、A350機型執行的飛行時間超過3小時航線的經濟艙和明珠經濟艙均為不佔用機上座位的嬰兒提供機上嬰兒搖籃服務。

二、申請時限

如您希望申請此項服務,請於航班計畫起飛前24小時向始發地南航直屬售票處提出申請。

三、適用人群

乘機之日一周歲(含)以下,身高70釐米以下,體重12公斤(25磅)以下持嬰兒票的旅客。

四、數量限制

由於每個機型配備的嬰兒搖籃數量有限,如您需要預訂此項服務,請儘早登錄南航官網預訂,或致電南航客服中心95539,或親臨當地南航直屬售票處提出申請。

五、變更與退票

已訂妥嬰兒搖籃的旅客,變更航班、日期或取消嬰兒搖籃服務,須按客票使用規定辦理;變更客票後如仍需此服務,請按申請程式重新辦理服務手續。

如您所訂座的航班發生不正常,我們會:

1)征得旅客同意後,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員免費變更至能夠提供特殊服務的航班上;

2)征得旅客同意後,為特殊旅客及其陪伴人員辦理非自願退票。